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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後申請棄選須知!重要

 

期中考試完畢後,在11/22~12/3開始申請棄選囉!

 

 
  同學記得要將棄選單並檢具當學期選課清單,先經授課教師及所屬系(所、科)主管簽章加註意見後,送交教務處課務組辦理後續程序。
  這樣才算棄選成功喔~

P.S.其棄選後的成績 
  1.學生棄選之課程仍需登載於當學期成績單、學生歷年成績單中,惟該科成績欄中註明「棄選」。
 2.棄選課程之學分數不計入當學期之總修習學分數。
 3.該課程應繳交之學分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;尚未繳交者,仍應補繳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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