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實習機會之單位:宜蘭縣政府
實習對象包括:設籍於本縣之大專院校學生或本縣境內之大專院校學生。
報名截止時間:請於4月15日前填好申請書(附件一)後至應用英語系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檢附「宜蘭縣政府受理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作業流程圖」(如附件二)。
註:實習生於實習期間,不支給任何報酬(薪資和津貼),且不享有任何福利;為自身安全,得自行辦理保險。
附件1
附件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