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最新消息】113-3學期進修部學生申請轉系規定事項(113年11月29日截止)
一、 進修部學生如因就讀系別與志趣不合擬申請轉系者,請至進修部教務組領取「轉系申請書」,並於113年11月29日(星期五)前填妥各項資料,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各系規定文件,經家長或監護人、導師及原就讀系主任同意並簽章後,送交進修部教務組辦理,逾期概不受理。
二、 依據教育部臺教技(四)字第1090131895號函「自110學年度起禁止校內不同學制間之轉系」,本校日間部與進修部學生不得互轉。
三、 學生申請轉系,以三次為限,且須修滿轉入系規定科目、學分數及通過畢業門檻,方得畢業;亦不得要求延長修業年限。
四、 休學期間之休學生,不得申請轉系。
五、 申請轉系標準及規定由各系訂定之,請參閱附件。
六、 申請轉系學生名單經各系審查並提交轉系審查會議審核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,於本學期結束前公告轉系學生核准名單及就讀班級;未經核准轉系之學生,仍應於原系班級就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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